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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直播不能太“任性”

来源:河南文明网 发表时间:2017-05-12 浏览次数:1272


  据《人民日报》报道,近日,一家名为“水滴直播”的视频直播平台上出现了全国多地校园视频监控的直播画面,被直播的场景包括教室、食堂、操场甚至宿舍,清晰的画面和声音让人仿佛置身校园中,网友还能对直播留言点评。监控视频能不能直播?谁来管理被直播的监控视频?公众隐私怎样保障?这些问题引发社会热议。

  互联网已进入“直播时代”,各种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。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布的第39次全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显示,截至2016年12月,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3.44亿,占网民总体的47.1%。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的《网络表演(直播)社会价值报告》则显示,2016年,我国网络表演(直播)整体营收达到218.5亿元,平台数量250多家。庞大的参与群体,巨大的利益诱惑,当网络直播成为一种低门槛、高收益的产业,整个行业不免泥沙俱下、乱象丛生。一方面,有人什么都敢直播,为了吸引眼球,暴力、色情、低俗等内容无所不用其极;另一方面,有人哪里都敢直播,就连宿舍、浴室等私密空间也概莫能外。

  为加强对互联网直播服务的管理,《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》已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施行。其中提出,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,具备即时阻断互联网直播的技术能力。对于违反该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,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其纳入“黑名单”,禁止重新注册账号。对于涉黄低俗等直播内容来说,及时阻断传播、设立“黑名单”可谓双管齐下,由此当能起到“釜底抽薪”的效果。不过,对于那些模棱两可的直播内容来说,新规的约束力未免会打上折扣——以“水滴直播”为例,学生教室、宿舍是否可以直播尚未有公论,何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?

  作为全民共享平台,网络直播虽然多由个人主持,但不可避免带有一定的公共属性,因此无论其内容还是范围都不能破坏公共秩序、损害他人权益。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“博出位”式网络直播的同时,网络直播新规仍有待进一步细分和完善,而第一步不妨先从明确直播范围开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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